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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民政作为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29     点击次数:418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责任担当,推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今天,再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和贵州省榕江县的经验做法

倾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融入乡村振兴大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农村人口2295万人,其中老年人约380万人;全区常年外出务工人员600多万人,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问题叠加,老年人兜底和服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2022年以来,广西把农村养老为老服务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局,坚持兜底线、补短板、提质量、促发展,努力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幸福颐养、健康长寿。

  聚焦中心大局,抓好谋划推动

  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就加强农村养老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把农村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养老为老设施建设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乡村振兴工作清单,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出台《广西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

  聚焦重点任务,优化服务供给

一是聚焦设施建设优服务。针对农村养老设施欠账多的实际,2022年、2023年将养老领域48%以上的资金直接下达县级,共筹措5.2亿元建设县、乡镇、村(屯)养老设施,安排5000多万元为2.3万户农村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结合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完成376家敬老院改造。目前,全区111个县都建有特困供养机构,建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86个、覆盖率达到34%。

二是聚焦机制创新优服务。创新运营模式,盘活闲置资源,全区一半以上农村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推动照料供养质量提升和专业养老服务延伸拓展。推动建立“村委会+村医+社工”关爱巡访机制,将农村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保障人群,为120万余人次提供照料护理、困难救助等服务。依托“金民工程”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化管理,全区农村定期探访制度建有率达到100%。三是聚焦产业发展优服务。发挥广西独特的乡村生态资源和长寿资源优势,支持引导长寿产业发展,出台《广西旅居养老服务规范》,盘活养老机构空置床位,推动养老与旅游、农业、食品等产业融合,让更多年轻人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孝老敬亲。 

  聚焦重点对象,强化兜底保障

  一是强化脱贫老年对象兜底保障。针对脱贫人口中60周岁老年人的困难家庭财产状况,整户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不符合条件的依规将老年人按“单人保”纳入。截至2022年底,广西634万脱贫人口和52.1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纳入救助保障的老年人分别达到41万人、8万人。二是强化特困老年人救助关爱。推行“物质+服务”、“慈善+救助”、“党建+救助”三项行动,创新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工作机制。截至2022年底,全区对18万人次特困老人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和关爱服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400多万元。三是强化失业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对因老年人患重病、有重度残疾等遇困家庭,依规适当扣减其家庭成员务工成本纳入救助,解除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就业增收。
    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近年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系统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为牵引,把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有力抓手,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四个不摘”,始终把牢有效衔接“方向盘”。围绕“过渡期”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将“巩固兜底保障成果”纳入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继续得到党委政府关心重视。将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内容纳入对县市、乡镇目标绩效考核。利用各种会议、培训,通过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民政部门工作责任。州级财政配足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购买服务经费,连续两年向县级下拨经费524万元。

  二是完善兜底机制,做到“三个格外”,不断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对象识别认定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推动救助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救助政策向低收入人口拓展、单项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型。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分档补差”保障机制,将农村低保档次由4档细化为6档,综合评估和确定保障家庭补助档次。2022年共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价格补贴8764万元、惠及252万人(次),有效缓解疫情灾情等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快“政策衔接”,提高低收入人口监测“时度效”。开展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标准确定、程序衔接、信息共享,做好“进、退、调”动态管理工作。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640元的家庭开展走访排查和监测预警,全面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年累计走访摸排低收入人口11.6万人次,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68.7万人。

  四是实施数字赋能,打通“最后一米”,着力增强民政服务“可及性”。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一卡通”发放平台和“省内通办”改革,打造社会救助线上线下服务场景、再造经办服务流程、重造监管闭环,实现困难群众在居住地、急难发生地在线申请救助,实现救助资金“一卡直发”。加强区域合作,开展与云南省交界县救助对象跨区域专项核对。

  五是创新帮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探索有效衔接“新路径”。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社会组织彝区行活动、集中安置社区“彝路相伴”计划、地名文化创作等,以“五社联动”助力乡村“五个振兴”。持续加大脱贫地区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力度,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22年新(改、扩)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1个;探索适合农村地区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模式,建成4个样板站点;将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儿童按规定转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制度化保障。开展高价彩礼治理深化移风易俗,减轻农村群众婚丧嫁娶负担。

健全“四个机制”惠民生暖民心

  贵州省榕江县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近年来,全县围绕健全“四个机制”,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用心察民情

  一是线上筛查。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时筛查预警重病、重残、重灾、失业等9类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做到快速核查、依规救助。2022年以来共预警418条,核查纳入民政救助63户。二是线下摸排。驻村干部会同村组每月开展摸排,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动态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三是协助申请。完善主动发现“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急难情形“即发现、即报告”,村干部协助遇困群众提出救助申请。2022年以来,共协助遇困群众提出各类救助申请2158户7989人次。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用情纾民困

  一是强化对象衔接。建立农村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同步”识别机制,依托乡村工作力量,同步开展入户核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确认,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全县共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927户3271人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二是推动综合救助。按月将低保、特困、孤儿等数据推送至教育、住房、人社、医保等部门,推动落实专项社会救助。三是坚持定期核查。坚持“按月清理、季度微调、年度核查”,按月开展民政内部对象数据比对,严防“重复保”;每季度开展公安、卫健、财政、司法等部门数据比对,严防“错保”;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县乡村工作力量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健全关爱帮扶机制,用爱暖民心

  一是深化“救急难”机制。采取“取消户籍限制”、“先行救助”、“个案会商”等方式,加大急难社会救助力度。2022年以来,共实施急难救助26例,实施综合救助1457户5967人。二是开展定期走访探视。扎实开展“人在外爱回家·人在家爱常在”专项行动,建立特殊群体“一对一”、“二包一”健康管理台账,因人施策开展帮扶。2022年以来共访视特殊群体5267人次、救助帮扶1046人次。三是引导慈善公益关爱。“贵州聚才公益基金会”等4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榕江县。全县共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358家。开展“慈德圆梦助学”、“善行贵州益童乐园”等项目,帮助497名困境未成年人购买“诶拉计划”医疗保险,资助在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万元。

  健全协商共治机制,用力解民忧

一是健全治理体系机制。深入开展“榕易谈”、“院坝协商”,引导各村建立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

二是加强移风易俗治理。深入开展“村村崇德向善·人人善行点赞”系列主题文明实践“善治”活动,全面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实现“四控四减”,有效消除随礼返贫风险。

三是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敬老院和卫生院“两院合一”、引进市场主体参与移民社区服务等改革,全力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