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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公告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2-05     点击次数:285

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起偃师区婚姻登记中心恢复日常办公秩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前来办理业务者,必须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请广大群众理解并相互转告。

根据《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文件要求,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将于2022年126日起,开始受理婚姻登记的网上预约服务。

办事流程:当事人请提前一天登录支付宝→民政通→点击婚姻预约服务→选择河南省→选择结婚、离婚登记预约窗口填写信息进行申请。

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结婚登记受理条件: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偃师区的居民或持有偃师区常住户口证明(年龄要求: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两寸合影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2、离婚申请受理条件(第一次):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偃师区的居民。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3、离婚登记受理条件(第二次):冷静期满后,可以办理。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进行办理。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一楼东停车场。

咨询电话:0379-60302799。

 

特别注意: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广大市民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来大厅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佩戴好口罩,扫场所码并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出示行程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未出示者谢绝进入。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进入婚姻登记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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