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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8-03     点击次数:474

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和使用进行专项检查

 

加强我药品经营使用领域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根据洛阳市局《关于印发洛阳市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市监办〔2022〕55号)要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历时半年的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从而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首先要求各辖区所按照专项检查方案,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安全底线,严格整治纪律,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

二、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4月至5月初开展自查阶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做好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药品零售企业、集体卫生室、小诊所自查报告送辖区所留存,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自查报告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

三、各基层所5月至7月充分运用协查、稽查、检验等手段,按照比例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进行集中检查。检查中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内容,尤其是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以及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追查,一查到底,严肃查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在全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打击了当前药品流通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问题,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进而净化医药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