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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12     点击次数:751

洛阳市偃师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

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推荐评选工作的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倡导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者坚持诚实守信、文明经营,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洛阳市文明办和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洛阳市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偃师区文明办和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商业大街、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为抓手,强化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理念,构建经营规范有序、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造新时代文明诚信高地,为信用洛阳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不断提升人民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推荐条件

凡在洛阳市偃师区境内注册满2年及以上(申报市级文明诚信市场、商户需经营满3年及以上,申报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商户需经营满5年及以上),证照齐全,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市场、商户,均可参加推荐评选。文明诚信市场、商户评选标准(见附件12)。

三、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20221125日前,进行深入动员、营造声势,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

2自评申报。2022125日前,凡具备推荐资格的市场、商户按照创建标准开展自评,自愿如实申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洛阳市文明诚信市场申报表》《洛阳市文明诚信商户申报表》(申报偃师区文明诚信市场、商户同表,见附件34)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选程序。20221211日至123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在审查考察合格的基础上,并在征询发展改革委、工信、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意见后,在区主要媒体以适当方式进行为期七天以上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经审核、考察、公示无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文明办发文通报表彰,并择优做好申创省级文明诚信市场、商户的推荐工作。申报文明诚信市场的,还应同时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市场消防意见书。被评选为2021年度省、市级文明诚信市场、商户的不再参评2022年度省、市级文明诚信市场、商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择优推荐的办法真正把那些文明素质高、诚信意识强、经营规模大、群众口碑好、社会贡献大的市场、商户推荐上来,示范引领市场主体踊跃参与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意识,引导促进商品流通、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

(二)突出统筹谋划。要将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规划,要加强社会资源整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职责划分、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等,加强沟通协调,统一部署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惠及群众和市场主体。

(三)营造浓厚氛围。指导申报市场、商户在文明诚信经营公益广告宣传的设置、氛围营造上下功夫,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吸引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关注,在主要交通干道、繁华街区等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播发公益广告,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张贴文明诚信经营公益广告,使文明诚信经营宣传走近群众、贴近生活。要注重弘扬诚信文化,增强诚信文化渗透力和感召力,大力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

(四)确保常态长效。要加强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的管理,发挥其创建主体的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其社会引领作用。针对日常监管暴露出来的不文明现象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

电子邮箱:lyysdcb@163.com

联系电话:67735102

 

附件:1洛阳市文明诚信市场标准

2洛阳市文明诚信商户标准

3洛阳市文明诚信市场申报表

4洛阳市文明诚信商户申报表

5河南省文明诚信市场申报表

6河南省文明诚信商户申报表




洛阳市偃师区精神文明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2     

 

 

 

 

附件1

 

洛阳市文明诚信市场标准

 

1市场主体资质合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高美誉度。

2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台账登记制度、市场公示制度、先行赔偿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商品退市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建立创建活动台账,创建资料完备,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公共场所公示有市场指示牌、摊位示意图、入场须知、经营户一览表。门店或摊位前公示有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有特殊规定的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亮证经营。

4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有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诚信红黑榜发布、文明诚信经营户宣传等内容,公布有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5设有政策法规宣传栏、重大事项及违章处理公告栏、商品质量抽检公告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文明诚信经营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市场500米内公益广告宣传不少于10处。

6市场内路面连续、平整,无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消防通道畅通,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停车场地,车辆分类停放管理,车辆停放有序,不妨碍行人。

6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能够提供正常服务项目和器材;有佩戴相应标识的志愿服务者,自觉接受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监督,鼓励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市场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监督,对涉及问题及时明确答复,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7市场各类设施保持卫生、整洁、规范、醒目、吊挂统一,有整齐划一的售货台、案、池、笼、架,经营器具根据行业特点分类统一,特殊行业的设施要符合行业标准,农贸市场有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无明显恶臭异味和扰民事件。

8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强买强卖现象;无欺诈行为,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9市场开办者与经营户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设有消费者申诉台,公布有举报电话、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档案,每次处理有结果、有记录;有公平秤,有检测和复秤记录。

10近一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发展改革委、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社保、安监、综治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和失信投诉。

 


附件2

 

洛阳市文明诚信商户标准

 

1商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礼貌待客,用语文明,无违约行为,能妥善处理消费纠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商户经营场所公益广告整齐统一,文明诚信经营等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环境整洁卫生,货品摆放有序,标签规范清晰,从业人员着装整洁得体,举止文明。

3商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等均合法有效,证照齐全准确无误,亮照亮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依法依规经营,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工作,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和占摊经营,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自觉维护市场公共卫生,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

5商户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侵权商品和三无产品。诚实守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无短斤少两,童叟无欺,无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不得以言语侮辱、诽谤、威胁消费者误导消费。

6餐饮店要明厨亮灶,风险分级达B级以上;超市要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并保留存根,不向未成年人售卖违规商品;药店没有虚假夸大宣传药效行为。

7商户信誉状况良好,按时参加每年年度报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一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记录。

8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商户门店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9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和经营扰民现象。

10商户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开放共享停车位和卫生间,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偃市监〔2022〕5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