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兰郑长输油管道与沁伊高速交叉改线工程
| 偃师区山化镇 |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输油气分公司 | 河南双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兰郑长输油管道 与拟建沁伊高速公路冲突,因此将兰郑长输油管道进行改线。改线段原管道长度约 570m,改线后管道长度约620m,管道长度增加50m。改线后管道以定向钻方式穿越拟建沁伊高速公路一次,穿越段长度480m,一般段长度140m。 项目总投资约135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7万元,占总投资的8.61%。 |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采取施工围挡、洒水抑尘等防扬尘设施,削减扬尘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抽油管和管道之间采用橡胶垫封闭,罐车采用双回路油气回收装置。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试压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林地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表土和深层土分区暂存,分土质分层回填;开挖土方采区临时覆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临时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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