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师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2022年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全面开展超限超载、客运市场、“两客一危”、路域环境、渣土车治理、维修市场、驾培市场监管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发展。
二、行政许可案件情况
2022年度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13起,迁入车辆130辆,过户车辆93辆,换发许可证41本,补证14本。网上受理审批事项200余项,并取得百分百好评率。
三、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2022年度,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共计立案885件,结案885件,结案率100%,全部为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其中超限治理案件105件,路域案件12件,运政案件53件,非现场执法案件695件,有力支撑和保障了我区道路安全畅通。
一是依托省厅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非法经营、异地经营、关闭动态监控等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下站口进行及时布控拦截,对疑似非法违法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共实施布控12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在“春运”、“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采取错时执法、加密频次等措施,加大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超、医院等重点路段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力度,针对黑客车、黑网约车以及班线客车不按站点停靠、出租车拼客、甩客、涨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压实各中队责任,开展网约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2022年,共检查班线客车772台次,包车客运16台次;检查出租车1586台次,处罚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设备38台,罚款0.83万元;查处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5起,罚款5万元;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460台,查处无危险货物运单从事道路运输案1起,罚款2000元,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1起,罚款3万元;检查货运车辆1463台,处罚无道路运输证参加道路运输、扬撒等案8起,罚款1.67万元。科技治超有序开展。在偃师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2月21日至12月31日,平台显示超限车辆信息: 5%以上10%以下的有5859条,10%以上30%以下的有3575条,30%以上的有2131条,共计11565条,遮挡号牌车辆信息共63991条。截至12月1日,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2564份,发放《违法行为通知书》1258份,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326份,接受现场申诉852条,申诉通过514条,成为路面超限治理的一大助力。大件运输执法稳步推进。依法查处违法大件运输车辆6台,罚款18000元。
四、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普法教育与行业法规、规章的学习有机的结合起来。制定《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工作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对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综合法律知识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法》、《农村公路条例》、《内河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规。2022年,我局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6余次,参加人员300余人次。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率 100%。通过培训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在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中,我局不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案件文书规范、合法。执法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考核与绩效挂勾,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规定。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错案“一票否决”,决不姑息。对反映的违纪违规执法人员予以严肃查处,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以案卷评查工作为载体,对执法文书的制作、执法程序的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交通执法队伍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处理流程,畅通信访渠道,及时稳妥处理和汇报反馈情况,确保信访回复率 100%。
六、加大法制宣传,开展普法活动
1、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我局全年共举行普法宣传3次,参加人员达180余人次,法制宣传3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法制宣传栏3期,受教育人达4000余人。
2、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活动。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相关主题活动,并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到汽车站、火车站参加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广泛向社会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充分利用维修、标语、宣传栏、传单等大力宣传,尤其是《行政处罚法》、《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道路运输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使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为交通部门开展执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