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社会救助科采取逐户分析家庭困难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的方法,集中科室人员对各镇(街道)上报的43份临时救助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共审批救助资金73430元。保障了困难群众因病、因意外等造成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4月12日,社会救助科采取逐户分析家庭困难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的方法,集中科室人员对各镇(街道)上报的43份临时救助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共审批救助资金73430元。保障了困难群众因病、因意外等造成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版权所有: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 豫ICP备17035402号
网站标识码:410381004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
建议使用1920*1080及以上分辨率,Chrome或IE10以上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