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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泓聚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6-15     点击次数:465

关于20236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615日-202362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偃师区大口镇后周村

洛阳泓聚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按新版兽药GMP标准建设,建设规模为年产600吨粉剂、400吨散剂、200吨预混剂、3吨颗粒剂、0.88吨口服液等。

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1.5万元,占总投资的6.72%。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剂/预混剂、散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放,甘草提取物喷雾干燥分装、颗粒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除湿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经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净化后由车间侧面排风口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办公区技术、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生产区生产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至废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深度处理后全部用于降尘或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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