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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6-21     点击次数:417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