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二期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24880.8平方米,产品规模为 1 条 250t/d 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产能为 1700万 m2 /a。 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称量配料、混料、窑头给料、玻璃熔窑熔化、锡槽成型、退火、掰边、裁剪、检验、堆垛包装等,不合格玻璃和掰边产生的玻璃条收集后破碎回用。 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89.1万元,占总投资的2.7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喂料、料仓受料、窑头等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项目熔窑燃料为天然气,窑炉烟气经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销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由8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间冲洗废水及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排放;液氨罐年检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排放;屋顶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预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项目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偃师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