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 财债〔2022〕1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项 债券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现将2022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表
主管 部门 | 项 目 单位 | 项 目 名称 | 发行金额 (亿元) | 评价 得分 | 评价结果
| 备注 |
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顾县镇卫生院、大口镇卫生院、高龙镇卫生院、职工医院、翟镇卫生院、第四人民医院以及缑氏镇卫生院等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洛阳市偃师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0.35
| 93 | 优 | |
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偃师区妇幼保健院 | 洛阳市偃师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0.41 | 92 | 优 | |
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0.43 | 92 | 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