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法律援助中心帮忙,我们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来申请法律援助时,我只带了一个身份证,填过一张表,没想到能拿到20万元的赔偿款,法律援助帮了我们家的大忙!”近日,拿到20余万元赔偿款的刘某乾老人紧紧握住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
2022年7月8日,刘某乾到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书面承诺其家庭经济困难,其儿子刘某因承揽劳务关系意外去世。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后,不再要求刘某乾提供有关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现场为他办理了审批手续,当天就指派律师办理该案。 为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政府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从2022年1月开始,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现无需提供证明经济困难状况的材料,受援群众只需签订一份告知承诺书,书面承诺已经符合法定的法律援助条件、标准和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法律援助中心将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就可办理相关事项。 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再不用“跑腿”开证明。由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转变为由法律援助中心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保证原有的审批时限不延长。这不仅减少办事群众麻烦,让群众少跑路,还大大压缩了法律援助申办时间,努力打通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2010人次,办理104件书面承诺经济困难案件,为受援人获得赔偿款320万余元,有7件典型案件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