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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的药却不能报销?!可能是这种情况→

来源 :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7-10     点击次数:486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可以医保报销”是很多参保人熟知的常识,但是有的参保人在就诊时发现,有些药在医保目录内但医保没给报销,怎么回事呢?主要有以下3个原因:


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只有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才能报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急诊除外),医保不予报销。小保提醒,买药请认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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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的用药。国家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时,会在部分药品后面增加限定支付范围,比如有些药品限儿童、限生育保险、限工伤等,只有参保人在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情况时,医保才能报销。


例如,多潘立酮分为口服常释和口服液体剂,口服常释剂为医保甲类没有限定支付范围,但服液体剂为医保乙类,限儿童或吞咽困难患者,也就是说只有儿童或吞咽困难患者使用服液体,医保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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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用药。药品被批准上市前,国家药监局都会核准该药品的适应症范围,生产企业要在药品说明书上明确,所谓适应症范围,通俗地说就是能治什么病或缓解什么症状。当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该药品时,虽然是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也是不予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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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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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搜索药品通用名查询

也可通过下方药品分类和类别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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