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群众:
当前,已全面进入主汛期。天气高温炎热,戏水、游泳、钓鱼等涉水活动增多,溺水事故已进入易发期。为防止溺水事件发生,保护全市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群体的生命安全,山化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提醒大家:
学生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青少年学生要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危险、陌生、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盲目下水施救。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涉水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严禁在河道、水库、池塘、景观水体、水利风景区、橡胶坝上下水域等危险区域内从事游泳、戏水、钓鱼、玩耍等活动。
家长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家长要全力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监管工作,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学校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微信宣传防溺水安全和技能,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干群积极参与劝阻工作
各级河湖长、巡河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人员进入水库、河道保护范围内游玩应劝阻制止。如遇不测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衷心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形成社会、学校与家庭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共建碧水蓝天、宜居宜业的幸福美丽家园。
最后,再次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所有河道、水库等水利设施主要承担输水、蓄水和行洪功能,不是供人们游泳、嬉水的公共场所。凡因私自下水游泳或临河嬉水酿成意外溺水事故的,要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生命安全的重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