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文物管理方式,保障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文物保护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共商、共谋、共建,更好地为偃师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建立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被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可以根据本实施方案,针对每一项抽查事项,结合抽查事项实际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监管情况,制定具体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工作指引,明确抽查比例、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等内容。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充分利用办事窗口,向服务对象提供本部门服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实施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2、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偃师区文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文物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协力谋划、通力合作、共同施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程序,全程留痕。在“双随机、一公开”抽取过程、检查结果中,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做好归档工作。
(四)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较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