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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文物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来源 : 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3-07-19     点击次数:1152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24号)《洛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放管服组〔202202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或直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其(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查处情况依法公开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依法监管是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公正高效是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开透明是指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协同推进是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之间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的监管体系。检查机构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行联合抽查,实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抽查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严格落实监督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检查的主观随意性。同时,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并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检查人员在实地检查结束时应当当面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情况书面记录检查情况书面记录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理意见或建议等内容。

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 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由区文物局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