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偃师区气象台2023年7月29日7时59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我区所辖各镇(街道)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偃师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9日8时4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要做好本次5号台风“杜苏芮”防范应对工作,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突出抓好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淤地坝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涵洞、地下空间防范管控,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要求,全力做好灾害应对,重点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要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