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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开展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工作

来源 :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07-07     点击次数:639

洛阳市将开展2022年度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工作,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氛围。

据悉,此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地方志编纂相关规定开展,旨在依法规范记载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激励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引导退役军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载入条件

2022年度退出现役,服现役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

一、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

二、获得省部级、战区级或者二级以上表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军队文职干部和依法退出现役的军队院校学员适用本实施方案。

申报方式

一、组织推荐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结合信息采集、建档立卡、送喜报、安置接收等工作,收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入志条件的退役军人相关材料,统一组织编辑录入。

二、个人申请

符合入志条件的退役军人,本人向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载入地方志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复印件等);2.立功受奖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登记表、奖励通令复印件等);3.个人申请表(可到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同时可提供2张到5张服现役期间工作或生活电子版照片。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9月30日。

申报地点

各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