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偃师区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深入林区、湿地、公园等区域,向群众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普及野生保护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解答大家提出的热点问题,营造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参与保护,发现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及时举报,并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科学救护幼鸟,着力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倡导大家做野生动物保护的践行者、倡导者、宣传者、监督者,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