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6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偃师市建花加油站建设项目 | 偃师市大口镇草庙村 | 偃师市建花加油站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40平方米,主要建设罩棚、站房、地下油罐区、配套加油设备、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等。 主要设备为15立方汽油罐1个、20立方柴油罐1个、单枪加油机各1台。 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29.2%。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油过程设油气回收系统及卸油过程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车辆减速、禁鸣标志。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