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公安局交警大队
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勤执法质量,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2月28日晚,在全队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后,交警大队继续召开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培训会。
培训会上,法制科负责人黎少斌针对近期大队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大家在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置交通事故等执法活动中如何利用执法记录仪准确的采集音频、视频等信息进行了培训。
大队长李耀伟对全体民警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提出要求:一是按照“谁佩戴、谁负责”的原则,民警要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二是抓责任落实,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在执勤时必须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摄录,确保摄录过程的完整性。三是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等警务活动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任意取舍或者事后补录。四是严格执法记录仪录像资料的上报,民警下班时必须将执法记录仪接入数据采集站,切实做到及时录入、妥善处理、固定保存。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大队将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作为今后工作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问题,责令整改,并按大队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