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偃师管理部获悉,从6月1日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将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及提取政策。这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新政与之前相比有哪些不同?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笔者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偃师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5万元
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我市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此外,通过“河洛英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将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为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今后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须提交本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被视为“经济身份证”,包含信贷交易信息明细等内容。偃师市民可持身份证在商都路汽车站西50米的人民银行偃师支行查询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政策解读:贷款最高额度并不等同于职工实际贷款额度,实际以测算为准。本次提高的是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不变。市民实际贷款额度高低与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缴存基数有关,可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另外,对于双缴存职工家庭认定,不仅限于洛阳区域内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职工,即便一方或双方在河南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异地缴存职工的户口在洛阳本地,也可认定为双职工家庭,只需提供在异地缴存公积金证明即可。举例来说,市民王先生和妻子在郑州缴纳有公积金,户口在洛阳本地,夫妻双方符合异地贷款条件,如果在偃师买房,届时可参照新政策按双缴存职工家庭计算贷款额度。
购房合同签订后5年内只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无论是商品房、经适房、房改房还是拆迁房,在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都可凭相关凭证材料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此前,原购房合同签订后5年有效期内,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从6月1日开始, 5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一次,同样提取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
政策解读:6月1日前,已办理因购房提取的,可在购房合同5年有效期内,再提取1次,首次办理购房提取的职工,在5年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职工自主选择提取时间。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3年前买房,如果6月1日前已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目前只要符合原提取政策,满足条件可再提取一次;如果之前从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则只能在购房合同签订后5年有效期内提取一次。
取消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大病提取政策
自6月1日起,取消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大病提取政策。
政策解读:由于装修、物业费、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数较少,总提取金额较小,取消这三项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调整对市民办理提取业务影响不大。提取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规范洛阳市公积金提取政策,突出专款专用,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贷款。政策调整并没有离开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这一原则。
多种措施应对公积金政策调整
针对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偃师管理部将增派业务骨干,做好缴存职工的新政咨询解读工作。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公积金偃师管理部积极落实“只需跑一次”的承诺。
如有疑问,偃师市民也可拨打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或公积金偃师管理部业务电话0379—67733207进行新政咨询,公积金偃师管理部将及时详细解答缴存职工新政策理解、执行方面的疑问,让大家少跑腿就得到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