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第四批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偃扶贫组〔2019〕80号)文件,现将《关于偃师市2019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通知》(偃扶贫组〔2019〕52号)文件中的结余资金予以调整,其中,省级资金56.84605万元,洛阳市级资金168.6万元,共计225.44605万元,分配用于偃师市2019年第四批扶贫项目。
为利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拨付,现将2019年第二批产业项目资金分配调整及第四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告知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批复分配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资金管理报账工作。
偃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