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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8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达产

来源 :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21     点击次数:1168


21日,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有效应对疫情,有序推动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复工达产,做到疫情防控、服务发展“两不误、双促进”。该局下发《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达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助力全市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简化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政务服务“四个办”,推进“网上办、不见面”。一是网上办:引导企业利用“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二是掌上办:下载登录“豫事办”APP、“河南掌上工商”APP,通过电脑和手机配合完成企业登记。三是邮寄办:对企业急需、确有必要的,可通过邮寄递交材料,审核完成后,也可邮寄证照。四是预约办:对疑难和特殊事项,可拨打咨询和预约受理电话,实行特事特办。对确需到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经预约同意,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再由专人引导办理。

开辟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审批“加速度”。对防控物资、医疗器械、居民生活用品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于24小时内通过审核,并领取电子执照。复工复产企业产品凡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报告”符合要求的,可当日核发产品“临时许可证”;对除危化品外的省级发证产品,做到从申报到领证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开通复产企业服务专线,做好预约登记、业务咨询以及全程电子化操作指导,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直接接触,做到“咨询预约不停班,服务指导不断线”。

延期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超过6个月的,允许办理许可延期,延长期限不超半年。对因疫情不能及时申请换证的,申请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到期的,复审期限延长3个月(视疫情调整)。疫情期间证书过期的,复审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拓宽特种设备检验渠道,延长相关检验周期、电梯维保周期。紧急开辟网上报检、电话报检、微信报检、传真报检、邮寄报检等五种报检通道。对于医院等疫情防控相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单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基础上,可以延长检验周期。对必须检验的设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安排检验。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电梯维保企业可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延迟检测资质认证和工业产品许可证有效期。对有效期届满或需要实地核查延续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顺延既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实地核查、监督性现场审查或首次监督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审查组织单位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对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因疫情影响无法复审换证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办理,其间可开展检验检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免费为企业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查询和下载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急需企业产品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延期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疫情期间,先网上申请,无法按期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复查、导致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超期的,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后40日内申请复查,按不超期对待。

 实施科学精准高效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推行多途径“网上年报”。开通App和微信公众号,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联络员登陆、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站填报年报信息,发布年报通告,公开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年报服务。

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企业登录公示系统上传申请材料,或通过邮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推行信用修复网上办理;对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服务型执法,免费为企业提供在线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一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清理吊销。推动建立健全适应电商企业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观察期”管理办法,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支持电商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于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

稳定市场价格。加强价格指导,对疫防物资生产企业使用的非本辖区供应的原材料,明显超出疫前价格水平的,帮助核查产地价格,在确保稳定供应的基础上,促进原材料价格合理核定。维护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价格秩序,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早打早防,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精准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针对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安全领域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全面落实“四化”“6S”标准化管理。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产复工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对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把“健康关”“进货关”“生产关”“出厂关”。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主体的监管,强化餐饮经营管理,督促落实岗前健康检查、采购查验、网络订餐配送“封签”制度,做好清洁消毒,防止病毒传播。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召回,依法立案,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惩处。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力度,通过“舌尖安全网”、“豫食考核”APP、微信平台等途径,进行线上培训、专家直播,组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学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加强疫情广告监测。加大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宣传,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广告业务咨询和指导。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冠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口罩、消毒剂、洗手液、湿巾、常备药品等日常防护用品,饮料、纯净水、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医药公司、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费环境建设,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坚持12315热线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涉及市场监管职能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压缩12315平台受理办结时限。及时受理分转涉及企业权益的投诉举报事项,涉及企业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时限由4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第一时间组织现场调查、即时反馈,全程跟踪督办,确保12315企业维权通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稳定企业复工复产。

■ 创新服务措施,减轻企业复工达产负担

提升专利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扩大减缴受益面。支持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指导代理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优先服务复产复工企业和涉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专利项目。推动设立质押融资财政风险补偿资金,鼓励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融资。

开辟商标申请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复产复工企业优先审查疫情防控相关类别商标注册申请,加快审查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商标申请人提出的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申请。加大复工复产农产品企业商标的指导培育,加快申报速度。严格审查与疫情相关病毒名、疾病名、药品名或与疫情相关标志注册商标的申请。

开展质量提升服务活动。支持、推动复工复产企业采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方式,推广先进质量管理体系。针对复工复产相关特色优势产业,指导搞好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质量创新水平提升。

落实动产抵押“网上办”。支持引导复工复产企业动产抵押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一网通办,线上资料完整,承诺当日办结,提升服务便捷性与企业融资效率,帮扶复工复产企业融资贷款。

搭建抗“疫”金融桥梁。用好用足市局“政银企”合作平台,联合工行、中行、建行等银行出台“云义贷和抗疫专项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延期或减免利息”“绿色服务通”等系列惠企、便企、利企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深入调研,精准对接,支持企业融资,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创建小微企业服务公众号,宣传党和政府在疫情期间的政策,使更多小微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