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助力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偃师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社保力量,区社保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落实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一是严格落实社保惠企各项政策,确保社保各项惠企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主要是落实中央、省、洛阳市有关社保费缓缴政策及阶段性减免我市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共免征我区大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752.07 万元/每月,企业减负效果显著,切实为我区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此项政策于2021年起暂不再施行。二是继续做好困难企业补缴养老保险金免征滞纳金工作。2021年上半年,完成我区工信系统困难企业标识3家,在补缴养老保险金的同时对其免征滞纳金,增强了偃师市企业疫情期间抗击风险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偃师经济大局稳定。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社保降费任务和各项普惠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一是继续落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任务,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部分)由20%降至16%,2019年5月份与4月份相比,我区企业养老金月减征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月减征288万元,截至目前该政策继续执行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将目前正在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期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基金可支付月数下降20%。二是坚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各相关业务科室长不定期到我区各企业开展普惠政策宣传走访,发放宣传品,多角度开展社保普惠政策宣传,并通过现场座谈会当场解决一批企业有关社保方面的疑难问题,使社保各项政策企尽皆知,深入人心。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做好“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上线工作。我区“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上线并入全省统一新系统于2020年11月份正常启用,实现了线上网上经办或者在实体大厅进行受理、经办、复核、审核、审批等综合柜员制办理各项业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让办事人员在社保中心有更多的获得感,2020年办理各项业务1.6万余笔,系统运行平稳;二是通过设置个人网厅,利用互联网和UK或CA(电子钥匙名称)平台,让参保企业和职工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都能办理社保个人新增、中断、缴费基数变更、个人权益打印、查询个人缴费信息等业务。截至2021年上半年,我区参保单位已办理UK或CA共计760家。极大方便了参保企业社保业务的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
四是创新经办模式,保障疫情期间参保单位及群众合法权益。疫情期间,社保中心根据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部署,在暂不开放实体服务大厅、社会保险业务可能有所影响的情况下,积极宣传特殊时期的“特殊服务举措”,明确“三个不影响”,保障特殊时期参保群众基本社会保险服务需求。同时集思广益,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开通热线服务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接受参保企业和参保群众业务咨询和紧急特殊业务预约,疫情期间,共接听群众咨询和业务求助3000多起。
五是主动作为,深入企业开展失业扩围政策宣传,助力我区企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洛阳市有关文件规定,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业务办理效率。2020年,共为3770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77.44万元;为770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32.53万元。2021年上半年,共为162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48.75万元;为78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370.01万元。 (王震、牛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