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部分行业经营活动的通告
(偃疫防指办通〔2021〕4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30日起,有序恢复网吧、酒吧、KTV、电影院、棋牌室、活动室、乐养居、足浴店、按摩室、美容院、公共浴池、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经营活动,恢复零售药店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销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二、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三、经营单位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增加通风频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四、经营单位要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异常人员严禁进入;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拒绝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
五、严格控制顾客人数,推行预告、错峰、限流,经营场所接待顾客不得超过场所核定最大承载量的75%;推行非接触式扫码付费,在收银台、等待区等场所设置“1米线”,广大顾客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过度密集。
六、零售药店销售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时,要严格登记购药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购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时间。
七、经营单位要在显著位置通过显示屏、告示牌、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新冠肺炎防控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督促顾客做好防疫防护。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九、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符合接种要求且无特殊禁忌症的群众要尽早接种、应接尽接,共同构筑防疫安全屏障。
洛阳市偃师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