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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大口镇     发布日期:2019-05-31     点击次数:938

大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部门:

为坚决打赢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现在禁烧工作已成常态化,只有关键期和平常期之分。洛阳市、偃师市和镇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值班,从去年秋季开始至今没有停过,每天都有人值班,镇村冒烟情况定期总结通报。

因此,全镇上下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目前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好。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作为本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各种措施,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打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攻坚战。

二、强化措施,确保“三夏”工作顺利进行

三夏期间,各行政村及镇直各部门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多方动员,多管齐下,确保三夏工作有序开展。各行政村在抓好收、种的同时,充分发挥规模种植户、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农户从合法、正规途径购买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镇供销社、农技站、工商所等单位要搞好化肥、农药、种子等物资的供应和市场监管整治,确保农资安全。

三、抓好关键环节,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攻坚战

(一)秸秆禁烧的目标任务

实行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制度化,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强宣传,明确责任,确保禁烧工作有序开展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禁烧氛围

禁烧期间,镇政府要出动禁烧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广泛宣传,各村也要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播要在每日早中晚群众相对集中时间段进行不间断宣传;张贴标语大村不少于50条,小村不少于30条;横幅要悬挂在村内主要道路口、街道等醒目位置。继续实行“三书”签订发放制度。要通过“三书”签订发放张贴这一有效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引导作用。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力度,使中小学生认识到禁烧是“高压线”,杜绝点火行为。要大力宣传“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发现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镇的动态禁烧体制。

禁烧工作继续实行“村禁烧、镇督查、公安处理”的工作格局。由镇班子成员、机关同志组成秸秆禁烧督查组,督查并协助各行政村做好禁烧工作。各行政村禁烧期间要组织成立禁烧值班队伍,合理搭建禁烧宣传指导点,死看硬守,全天候、全覆盖巡查,防止焚烧秸秆现象发生。禁烧宣传指导点要搭建在视野开阔、覆盖面积大的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必须有灭火工具,执勤人员必须佩戴执勤袖标。各村要加强对有过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和对自身行为后果把控不力的儿童、憨、傻、痴、呆人员的重点盯防。同时,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每片地块都明确有一名村组干部分包,切实把禁烧工作落实到户、人和地块。各行政村村组干部分包地块情况及禁烧指导点设立位置、执勤人员排班情况及时报镇党政办公室。

(三)强化管理,多策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一是大力实施秸秆直接还田。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进一步扩大还田比例,收获一块,粉碎还田一块,要把秸秆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二是机械无法进地还田的小块地,要搞好秸秆集中堆放,并对渠边、路边、树下、田埂上堆放的秸杆进行清运。三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各行政村要结合自身实际,早谋划,早动员,积极进行土地流转,大力发展蔬菜、鲜果、苗木、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尤其是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种植小杂粮、薯类、油料等经济作物,要加大宣传、登记、申报、验收等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奖惩措施,确保禁烧实效

1禁烧期间,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发现手机关机且人不在工作岗位的即视为脱岗。

2严厉打击点火者。对于焚烧秸秆、垃圾、枯树枝等可燃物的当事人,要坚决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认定为故意纵火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

3镇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村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安排扎实,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镇党委、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火点频发、行动迟缓的要进行追责,直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