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 偃师市产业集聚区 | 洛阳耀强钢结构有限公司 | 洛阳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钢板等。主要设备有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液压剪板机、门型自动焊机、二保焊机、型钢组立机、钻床、行吊、H钢矫正机、抛丸机、喷漆设备等,主要生产工艺有剪板、钻孔、切割、组合、焊接、矫正、抛丸、喷漆、晾干等。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占总投资的3%。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预处理+UV光氧分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