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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何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5-30     点击次数:523

申请人如何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