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公安交警大队召开
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业务培训会
7月16日下午,偃师公安交警大队在车管所会议室召开促进窗口单位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第一期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副大队长赵宏伟主持,来自各业务窗口单位的10余名内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首问负责工作责任制度》、《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并由车管所副所长韩露结合车驾管业务工作就如何执行好首问责任制、建设高质量民意警务上了精彩的一课。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偃师公安交警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将大力推行并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今后,群众到交警大队各业务科室咨询办事,无论询问何人、何事,被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讲,文明服务,并积极帮助其解决问题;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立即办理,如一时不能办理的,也应做好解释工作;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耐心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并负责联系相关庭科室有关同志进行解答。
此次会议,是交警大队落实市局关于高质量民意警务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偃师公安工作实际,为全体同志进行的一次充电加油,旨在要求每名同志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既有只争朝夕的精神,又有持之以恒的坚守,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