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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中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产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9-20     点击次数:841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3]109  

 

关于偃师中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及产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偃师中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及产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现有工程存在环保问题应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整改。

2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RH浸渍管镁碳砖铣磨工序、浇注料搅拌、钢结构焊接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胶泥生产线搅拌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依托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自动配料车间浇注料粉料仓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覆膜滤芯除尘器,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标准要求

项目浇注料生产线配料小车普通滤筒除尘器应按报告表要求更换为覆膜滤芯除尘器;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标准和其它相应标准要求。

3、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用于周边耕地农田灌溉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等部门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偃师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十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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