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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店镇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 府店镇     发布日期:2019-01-09     点击次数:1507

府店镇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南部山区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以背水一战、壮士断腕的决心、勇气和担当,彻底解决我镇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状况差、企业装备水平低和管理工作粗放、不适应当前环保形势、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按照《偃师市南部山区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于统(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立足于打(对南部山区所有的石料开采企业和石材加工企业通过无人机拍摄进行详细摸底登记,采取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对所有企业逐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一批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立足于拆(对违规违法建设生产的企业,坚决依法拆除,并严厉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责任)、立足于清(从根本上、源头上清除根治南部山区石料偷采盗采、非法运输现象,同时坚决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所有违法企业逐一严格排查、彻底清理)、立足于绿(对清理、拆除的矿山、企业厂区等区域,结合南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立即全部进行植树绿化)、立足于查(查企业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查企业各项手续审批过程是否合规合法,坚决查窝点、查链条,查黑伞、查幕后六个立足”原则,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通过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分类施策,落实“三个一批”(依法关停取缔一批、打击查处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实现“三个提升”(提升环保管理水平、提升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确保一个不发生(不发生有任何环保恶性事件)的整治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重点路段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整治范围营君线西口孜至九龙角水库路段沿线及南部矿山周边的83家违法、违规矿山开采企业、石材加工企业、石料加工企业(83家企业责任清单见附件1)。

整治标准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措施拆除现有矿山开采企业、石材加工企业、石料加工企业,拆除地面附属物。对拒不自行拆除和清理的企业依法组织强制取缔,并对拒不拆除、清理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拆除后按照标准复耕复绿,恢复生态。

整治节点: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拆除、清理

分包人员:机关相关人员

责任领导:刘继伟、王国帅  

 207国道沿线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违规企业、违规占地、违章建筑的整治

整治范围:207国道龙少旅游快速通道交叉路口至十八盘路段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61家“三违”企业 61家“三违”企业责任清单见附件2)。

整治标准: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措施拆除现有“三违”企业,拆除地面附属物。对拒不自行拆除和清理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拒不拆除、清理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拆除后按照标准复耕复绿,恢复生态。

整治节点: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拆除、清理

分包人员:机关相关人员

责任领导:李艳锋 张向阳 宋晔辉 

 敏感地域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整治范围:敏感地域的铝石煅烧企业、耐火材料企业、小炼铝和提升改造企业共56家(企业责任清单见附件3)

整治标准:

对敏感地域的铝石煅烧企业、耐火材料企业、小炼铝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措施进行拆除,并拆除地面附属物或违法建筑。对不予自行拆除和清理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拆除、清理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拆除后达到复耕复绿目的。

整治节点:2019年1月20日前

分包人员:机关相关人员

责任领导:张向阳  

(二)重点区域以外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对重点区域以外本部门牵头排查行政村的其他288家“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拆除。

其中:第一组:

责任宋晔辉   

分包村:唐窑村、韩庄村、叁家店村

第二组:

责任张向阳 

分包村:双塔村

第三组:

责任李艳锋

分包村:刘村、寨孜村

第四组:

责任王国帅

  村:夹沟村、东口孜村

第五组:

责任赵宏超

  村:府西村、府南村、府北村

第六组:

责任刘继伟

  村:西口孜村、庙前村(渡槽以北)

第七组:

责任刘继伟

  村:西口孜村、庙前村(渡槽以南)

第八组:

责任李艳锋   

  村:西管茅村、东管茅村、新寨村、周寨村

第九组:

责任刘冰 

  村:任窑村、车李村、杏沟村、曹窑村、杨窑村、史家窑村

第十组:

责任赵宏超  

  村:牛窑村、佛光村、东窑村、来定村、安乐村、柏峪村

整治节点:2019年1月20日前

分包人员:机关相关同志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三、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全体机关同志组成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按照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确保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拒不执行整治、取缔任务,阻挠整治执法行动的企业和个人,上报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打击处理,保障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车辆保障。各行政村要组织拆除施工队和车辆运输队,确保拆除设备和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3、组织保障。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综合整治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全域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4、措施保障。要将南部山区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作为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政治任务,提升站位、担当尽责。要认真细化、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时间进度、人员配置,确保按照整治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5、宣传保障。落实“五个一”宣传工作机制,即深入村、户对群众发放一次宣传资料、开展环境知识宣传活动走访一次,利用村里大喇叭集中广播宣传环保知识一次,利用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一次,召开一次企业环保知识座谈会。通过宣传活动,使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入企入户、入脑如心。

6、督查保障。镇政府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和纪检办成立督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工作,围绕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对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要通过运用行政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实行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未追究不放过,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市纪委将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相关规定,对工作落实迟缓、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党政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