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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重点非煤矿山安全例会

来源 :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4-17     点击次数:147

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4月16日,洛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重点非煤矿山安全首次例会。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毅主持。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智辉传达了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讲评了全市第一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并通报了第一季度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相关工作。

最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怀庆就做好非煤矿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警觉,始终绷紧安全之弦。要持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提升工作站位;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钻研学习,强化工作落实;汲取事故教训,深入进行自我反思,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要突出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责任,严格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秩序,严查严打各类违规行为和管理乱象;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完善分包联系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在关键时段公示包矿领导责任清单。三是坚决执行规定,狠抓源头治理,坚决守住安全准入关。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严格把关安全准入条件,严密推动矿山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重大隐患“一曝光、两通报”工作机制,督促推动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落细落实;持续强化安全监管,要落实并组织好定期风险研判、行业双月例会、矿长专题会议等工作机制,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开展专项治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五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学习新标准、新政策,执行新要求、新规范,履职新任务、新使命,压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做实安全工作,政企一道同频共振,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管科、办公室、 宣传训练科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大队负责人,各县(区)局分管非煤矿山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全市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