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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福悦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26     点击次数:612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2]49  

 

关于洛阳市福悦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市福悦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乳酸、乳酸钾、复方水分保持防腐剂生产线有机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采用负压管道收集依托原有工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乳酸钙、乳酸锌生产线配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吸收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乳酸钙、乳酸锌、乳酸钠粉生产线干燥过程及硫酸镁、氯化钙、氯化镁生产线干燥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文要求)

确保项目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其他标准要求。

3、项目要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应按照报告表要求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防渗分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加强管理,定期监测,避免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1127t/a

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项目涉及土、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七、偃师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十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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