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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山化镇东屯路路通合布厂年产鞋垫、EVA颗粒料及年加工200吨废海绵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1-06     点击次数:413

关于2022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16日-202211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80万双鞋垫、2000EVA颗粒料及年加工200吨废海绵项目

偃师区山化镇东屯村

偃师市山化镇东屯路路通合布厂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8783平方米。

废海绵再生海波丽泡面主要生产工艺为撕条、破碎、计量、搅拌、压力成型、自然冷却、旋切、合布等,EVA颗粒料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密炼、开炼压片、造粒、冷却、筛分、成品包装等,鞋垫主要生产工艺为裁剪、热压定型、修边、成品入库等,EVA鞋垫主要生产工艺为发泡、过胶、冷压定型、修边、成品入库等

项目总投资约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5万元,占总投资的16.4%。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撕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经高空排放,搅拌、压力成型、密炼、开炼、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合布、发泡、过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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