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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奥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12-08     点击次数:429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1]173  

 

关于洛阳奥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年产3万件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奥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焊接车间二次封闭,单独设置操作间,在切割机上及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除+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环攻坚办(2020)14文要求

烘干道采用管道天然气为热源,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环大气(2019)56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要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和其它相应标准要求。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该项目涉及土、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偃师市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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