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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 有关问题答疑

来源 :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08-19     点击次数:2312

1.偃师区实施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的依据是什么?目的是什么?

答:依据国家、省、洛阳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洛教人〔2020〕101号)文件。

目的: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校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尽快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2.偃师区推行“县管校聘”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符合洛阳市县管校聘的要求;二是解决我区中小学教师超编、区域内教师队伍管理体制不顺畅、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师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的需要。

3.中小学编制数核算标准是什么?

答:局属高中、初中、小学以学生数为标准,按照师生比标准设置岗位,高中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特殊教育学校为1:3。

农村初中按师生比1:13.5的标准设置岗位。农村小学按照师生比(1:19)与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岗位。班师比标准为:班级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1:2.5的标准核定岗位;班额30人以下,以1:2的标准核定岗位。

4.附加编制指的是什么?

答:按照应核编制3%的比例,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机动编制,增加教师配备,解决学校因教师产假、培训等造成的缺员。

5.试用期人员的职位如何设置?

答:试用期人员包括当年毕业录用的全科教师、特岗教师、幼儿教师和高中学校签约生,这部分人员不参加学校的竞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暑假后,学校性质、生源发生变化,岗位设置应如何确定?

答:原则上按局核定编制执行,有较大变化的,学校写出情况说明,由教体局“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7.学校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如何设置?

答:按照《偃师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8.教师工作量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偃师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执行。

9.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校长、教师代表等,要统筹照顾到学校的各个层面,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

10.竞聘方案涉及中小学校级领导指哪些人员?

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

11.交流竞聘和跨校竞聘如何组织?

答:按照《偃师区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组织形式原则上统一按试讲进行。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镇(街道)以中心校为单位进行,评委原则上外聘,或提供多名评委,由竞聘教师随机抽取。

12.休产假直聘的条件?

答:符合相关政策,有计生部门证明和人事科请假批复。

13.怀孕、哺乳期女工的直聘条件?

怀孕女职工在岗位竞聘开始前持医院医学证明进行界定;哺乳期为新生儿0-1周岁(按照劳动法第62/63条规定),时间以医院出生证明为准。

14.交流教师包含哪些人员?

答:交流竞聘的教师、跨校竞聘上岗、异地支教及调剂人员。

15.交流教师享受待遇?

答: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应聘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出具考核结果,由原单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享受现工作学校的农村生活补贴和寄宿制生活补贴。其他如职评、年度考核、公需课、教师意外险等均在原单位享受。其中异地支教人员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16.竞聘农村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待遇问题?

答:凡竞聘上农村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按上级文件要求,可以享受班主任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

17.退休年限计算依据什么?

答:依据人事档案。近三年退休时间节点从2021年9月1日计起。

18.混岗问题如何解决?

答:凡有混岗的学校在竞聘中尽可能理顺关系;在竞聘过程中竞聘岗位必须符合自己身份,避免重新发生混岗现象。

19.学校岗位聘任如何组织实施?

答:严格按照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竞聘。

20.学校教师老龄化严重,工作效率低是否考虑岗位增多?

答:严格按核定的岗位执行。   

21.首次未聘人员,不愿意参与跨校竞聘,如何解决?

答:教师竞聘严格按照《偃师区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2.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补充要求?

(1)每所学校在校内竞聘阶段,原则上都要留出3%的岗位用于跨校竞聘。

(2)留出的3%岗位不允许本校人员参加竞聘。

(3)有分校的学校可以在校本部和分校之间进行跨校竞聘。

23.三年内退休人员指哪些人?聘用原则是什么?

答:依据《偃师区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自2021年9月1日始至2024年8月31日止,原则上可以直聘,但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其中,近一年退休的不占核定岗位。

24.职称为中小学高级的女教师,退休问题如何处理?

答:中小学高级女教师退休时间为60岁,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的,可在55岁办理退休手续。今年年满52岁的中小学高级女教师,拟申请直聘的,必须写出提前退休申请,交教体局人事科,待其年满55周岁时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25.去年交流人员在今年聘任时在何单位递交申请表?

答:原单位。

26.跨校竞聘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岗位如何处理?

答:由教体局“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

27.大范围教学点领导职数设置问题?

答:大范围教学点可参照《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增设领导职数1人。

28.夫妻双方同在一个学校问题?

答:夫妻双方原则上不在同一所学校竞聘;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必须执行回避政策,不能在同所学校参加竞聘。

29.科学设岗问题?

答:各学校在设置岗位时,要统筹考虑特岗教师、直聘人员和不占岗人员的岗位设置,确保所有岗位工作量均衡;各中心校要统筹考虑特岗教师、直聘人员、不占岗人员及附加岗位的设置及人员调剂,确保这部分人员不扎堆,以免影响小范围学校开足开全课程。

30.如何保证农村学校开足开全小学科课程?

答:针对农村学校体音美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可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等办法,由中心校统筹设置或指导各校科学合理设置体音美等小学科教师岗位,确保体音美等学科教学全覆盖。

31.直聘人员问题?

答:直聘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对丧失工作能力或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鼓励参加病退鉴定;对确有困难的大病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救助。

32.竞聘期限问题?

答:竞聘完成后,聘任学校依法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教体局牵头,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3.竞聘后,岗位变更问题?

答:竞聘后原则上岗位不能变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要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34.待岗人员管理问题?

答:待岗人员日常管理由原学校负责,跟岗学习期间由原学校委托跟岗学校进行管理。

35.按落聘处理的几种情形?

答:1、2020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2、凡从事有偿家教、从事学生公寓有偿服务和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人员;

       3、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