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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发放教师乡镇工作补贴706.72万元

来源 : 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08     点击次数:1117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乡镇教师的关爱力度,激励广大乡镇教师干事创业积极性,我区财政局采取得力措施,克服资金紧张困难,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乡镇工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一是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调离或退休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因借调、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病事假等原因离开乡镇工作岗位连续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从次月起暂停发放离岗期间乡镇工作补贴。着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年初将乡镇工作补贴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年中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据实追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是审核乡镇工作补贴发放额度。为更好地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室对我区涉及乡镇工作补贴发放的9个乡镇学校发放数据进行审核发放,严格按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此次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共涉及全区10个乡镇,共计发放补贴资金706.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