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00万双休闲鞋项目 | 偃师区窑头鞋业园区 | 偃师市赛特制鞋厂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728平方米,主要包括2条聚氨酯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1条冷粘生产线。 聚氨酯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鞋帮缝纫锁边、鞋面加热、套帮、鞋底浇注、烘干定型、脱模、检验包装等; 注塑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鞋帮缝纫、鞋面加热、套鞋楦、注塑压合、包装入库等; 冷粘鞋主要生产工艺为鞋帮缝纫、套鞋楦、鞋面加热定型、外购鞋底刷胶、一次烘干、刷胶、二次烘干、贴合压底、定型、拔鞋楦、放鞋垫、检验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5万元,占总投资的11.8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聚氨酯生产线浇注、烘干、喷脱模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冷粘生产线刷胶、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生产线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下脚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中州渠人工湿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