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2万吨抛光、研磨、晶元级纳米切割电子专用粉体材料项目 | 偃师区大口镇曹寨村 | 洛阳弘祥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9895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料仓进料、电弧炉烧结、自然冷却、两级破碎、细磨、筛分、磁选、粉磨、四级分级、烘干等。 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0万元,占总投资的4.29%。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料仓进料、电弧炉烧结、破碎、细磨、筛分、磁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