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2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900吨PET涤纶再生颗粒项目 | 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 | 偃师市岳滩镇恒德信鞋料加工厂 | 聊城市润森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616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废旧涤纶布下脚料等。主要设备有塑料化纤切丝机、团粒机、储料池等,主要生产工序为分拣、破碎、造粒、冷却等。 项目总投资约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占总投资的20%。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破碎过程含尘废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水雾喷淋+干式过滤棉除湿+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