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销售汽油、柴油150吨建设项目 | 偃师市缑氏镇柏谷坞村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偃师石油分公司柏谷坞加油站 | 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为柴油、汽油等。主要设备有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双层钢制储罐等,主要生产工序为卸油、加油等。 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8万元,占总投资的8.17%。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卸油、加油废气配套油气回收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车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周围绿化,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油罐产生的废油渣,定期清理后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