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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河南万山绿色建材有限公司400万吨/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18     点击次数:773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2]44  

 

关于中电建河南万山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400万吨/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中电建河南万山绿色建材有限公司400万吨/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在粗碎车间、半成品库等生产车间、成品料库等区域配设干雾机、超细雾炮等抑尘设备;矿石破碎加工各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各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要求。

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

3、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建设一套一体化中水回用处理设施FA-15(200m3回用水池),加工区降尘、保洁等回收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和洒水抑尘。

项目职工生活污应按报告表要求近期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远期通过污水车定期送至生活区5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地。

项目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在加工区修筑截排水沟,设置600m3集水池,避免初期雨水进入九龙角水库。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另外项目运输车辆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减速,减少鸣笛、加强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输路线预测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

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水利、林业、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偃师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八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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