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第2批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对4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作出结论,并予以公示,其中拟认定工伤4起。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偃师区人社局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9-67713606
联系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907室
附汇总表:2023年11月第二批拟认定工伤4起。
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