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道路停车位不足,两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等问题,根本扭转市区“停车难、停车乱”局面,实现城区道路两侧、重点部位周边停车秩序明显改善,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市民文明守法意识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至12月15日);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底)。
三、工作措施
结合城区道路状况,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要求,对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进行重新排查,按照能划尽划原则,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路段施划停车泊位。倡导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节假日期间开放内部停车场,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从政策层面积极引导开发商对地下车位进行合理定价,探索出租、团购、车位贷款等措施,实现地下停车位高效率投用。对城区道路道牙以上道路侵占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排查,禁止沿街商户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对不听劝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调研、论证城区闲散地块使用方案,协调建设立体停车场或升级改造现有停车场,增加停车容量。积极探讨论证,科学解决车辆停放问题。持续开展城区道路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联合治理行动。积极探索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多策开展惠民举措,解决顽症难题。增加公交车辆运行班次,解决市民出行难和上班难问题,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积极探索停车收费新模式,加快推进城区道路路内停车位停车计时收费管理模式,提升停车泊位使用率。加强规范出行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市民文明停车意识。
四、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卫生健康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机关事务局、融媒体中心、创建指导中心、商投公司、伊洛街道、槐新街道、商城街道要按照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各自负起责任。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带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充分认清开展联合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停车秩序联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对停车秩序联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常态长效。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对效果显著的措施进行固化提升,对效果不好的措施进行调整修正。
相关文件: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偃师区停车秩序联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