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办法,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高效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抢救和处置工作,由镇长孙正政任指挥长,副镇长张桂稳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镇森林防火办公室、镇政府应急队和各村应急分队,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林站站长吕治堆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机构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林站,由吕治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指挥部防火信息的接收,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下属村级发生的火警、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镇防火
指挥部主要负责人。
(1)当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发出集结号令,通知打火所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着打火服,携带铁扫把、砍刀、消防桶等扑火器材在镇政府院内集结待命。
(2)做好对参加打火人员的出勤记录。
(3)组织后勤组人员根据前方指挥员命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镇政府组建由镇机关干部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镇机关应急队。
(1)服从防火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接到镇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镇政府集中待命。
(2)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遣,按时赶到火场,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3)根据现场指挥长的部署,按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留守余火。
(4)负责本片区的防火宣传和巡山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饮水、食品等物资供应。
2、组织调配好车辆运输扑火人员和物资。
3、根据现场指挥长的命令,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
4、根据现场指挥长的要求,做好扑火工具的供应。
三、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与火场迹地管理与调查
(一)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防火责任单位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各村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3、镇指挥部值班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薄》,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二)火场迹地管理和火场调查
1、迹地管理:发生山火的村,要安排足够的人员监守火场,消灭余火。留守人数由现场指挥按其迹地面积和气候条件的需要确定,主要任务是清理余火,待余火彻底清除后继续监守3小时以上,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的情况下方可撤离。
2、火场调查和案件查处:火场调查和案件查处,配合林站、森林公安实事求是地进行现场勘查,查找火因,对肇事者进行处理,并将全部材料整理入档。
四、应急措施
(一)火灾扑救
当出现火场持续2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镇启动本地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并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通报扑火进展情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打早、打小、减少损失。
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二)扑火指挥及扑火原则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通知镇政府应急队立即到镇政府集合待命。
2、镇指挥部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人员、车辆扑救工作第一时间出发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火情。同时,分管领导向市防火办报告情况。
3、如一般的火警,可以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指挥长的命令,快速到达火场,控制火势的蔓延。同时指挥镇防火办公室通知各村集合应急队伍及时赶往火场参加扑救,并请求消防队伍的支援。
5、扑火人员必须带齐装备集合,应急队人员接通知后30分钟内镇政府集合。各村应急队员接通知后立即赶到镇政府集合待命。
6、扑火人员要注意安全,服从指挥,不得贻误战机,不得临阵脱逃,不得擅自主张实施扑救。
7、后勤保障人员要实际到位,认真做好打火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把后勤物资送到扑救现场,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脱岗。
8、山火扑灭后,火场指挥应安排好人员守好余火,避免复燃。各扑火分队接到撤退的命令后,队长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向指挥长报告在岗的扑火队员撤队。
五、加强值班巡逻,防患于未然
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