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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龙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 : 高龙镇     发布日期:2024-01-02     点击次数:1316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省、市、市有关法律法规及《高龙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地质灾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情况的界定

辖区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即启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防治工作,由镇长孙正政任指挥长,人大主席张桂稳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各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国土所长高洪刚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6个组。即:综合协调组、灾情评估组、现场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治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负责,派出所、国土所、水利站、镇卫生院配合。负责落实指挥部领导指示;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统一调配人员和物资。

2、灾情评估组国土所负责,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应急配合。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查明、分析灾害或隐患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及时判断出灾害或险情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组织对险情或灾情进行监测,提出应急防范或处理对策、措施;按速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3、现场组由武装部负责,派出所、供电所、通讯公司配合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对已经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其他灾害和安全事故抢险、消除隐患;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竭力保障市城至发灾地的交通、电力、通讯畅通;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采取强行措施疏散转移;做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财政所、民政所、应急办配合。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应急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安置,死难、受伤人员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治安保卫组派出所负责,武装部、综治办配合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威胁人员;做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救护车辆;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减少人员伤亡;组织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发展;做好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划分一览表

灾情等级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死亡人数X(人)

或直接经济

损失Y(万元)

X≥30

Y≥1000

10≤X<30

500≤Y<1000

3≤X<10

100≤Y<500

X<3

Y<100

险情等级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受威胁人数X(人)

或潜在经济

损失Y(万元)

X≥1000

Y≥10000

500≤X<1000

5000≤Y<10000

100≤X<500

500≤Y<5000

X<100

Y<500

五、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政府和国土所报告。各级值班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镇政府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国土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镇政府在接到中型地质灾险害应在2小时内、小型地质灾险害应在4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国土所在接到中型地质灾害应在2小时内、小型地质灾害应在4小时内,速报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先期处置

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规定,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

1、国土所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灾险情评估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对险情做出分析判断,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依照速报制度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

2、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分析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视情况需要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一旦启动本预案,镇指挥部一方面迅速向市指挥部报告,取得上级的指导和支援,一方面指挥各工作组迅速按各自职责有序组织开展抢险避灾工作。

4、根据灾险情评估组提交的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情况紧急时,采取强制措施疏散撤离。

5、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险情排除工程,减缓或消除隐患的发展;在隐患险情未及时消除前,对隐患实施动态监测,掌握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应变对策。

6、各工作组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灾区,分别按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地开展施救工作。

7、当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灾险情评估组建议宣布应急结束,确定撤消或者保留危险区,提出下步防灾、避让或者是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同时,综合协调工作组进行灾害事件的总结、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