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单位政务公开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6-26     点击次数:871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3年2月14日至4月30日,对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能和人员等情况

区住建局是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着全区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人民防空事业等多方面的职责。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行政审批科、城建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科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等八个职能科室,下属偃师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偃师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偃师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偃师区城乡建设更新改造中心、偃师区建筑节能建材服务站、偃师区房产服务中心6个二级机构。截至2022年底局机关干部职工288人,其中:在职180人(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52人、自收自支103人),退休108人。单位财务由区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单位自行记账,经费来源为财政供给和预算内收入调控后返还。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区住建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72251264.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96705.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954558.60元;行政支出407376476.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580606.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795870.34元;本期盈余-135125212.15元,累计盈余7974593.31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资产负债表反映:2022年底住建局机关资产总计59108660.21元,其中:货币资金88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0072573.60元,其他应收款9086491.16元,固定资产净值9861595.45元;负债总计51134066.90元,均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总计7974593.31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偃财文〔2022〕21号)核定区住建局2022年市财政支出预算3450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5700元(工资福利支出15929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0600元);项目支出17014800元(其中:其他周转类316800元,特定目标类16698000元)。

该局2022年度的实际预算执行407376476.4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372875976.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490802.58元,项目支出增加375366778.98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区住建局2022年底“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3432.1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32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36.1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情况

2022年度区住建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4152676.34元,其中,建设罚没收入207674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86000元,廉租房租金收入338230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83130.69元,其他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8571.6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223521.49元

抽查该局下属单位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应交税费”账户发现:截至2023年4月底该公司应交未交税金223521.49元,其中:增值税199572.7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970.09元,教育附加5987.18元,地方教育附加3991.46元。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金额86877533.64元

区住建局合同签订不规范9份共计86877533.64元:其中建设方(甲方)未签字3份,涉及金额77109300元;施工方(乙方)未签字1份,涉及金额63000元;建设方与施工方(甲、乙)双方均未签字5份,涉及金额9705233.64元。

(三)原始凭证不规范540000元

区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2022年支付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40000元,偃师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表项目主管单位未签章,负责人、经办人均未签字。

(四)差旅费报销不规范40196元

区住建局机关账2022年列支差旅费12596元,报销单未填写日期;列支差旅费27200元,出差审批表报销事项未填写、科室长未审批、分管副局长审批未签日期;另外多报销4天扶贫驻村值班差旅费共400元。以上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共计40196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