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3年2月13日至4月28日对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隶属于偃师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人才资源开发、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职称评聘、退休审批、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用工等工作。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政策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工资福利科、职称科。局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5个:偃师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偃师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偃师区社保中心。单位财务由偃师区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1个,在编19人,截至2022年底局机关在职职工33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11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总计6049568.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4111.84元,其他收入25456.69元;支出总计6355258.82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6352038.82元,其他支出3220元;本年盈余-305690.29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497187.07元,其中:货币资金22236.69元,固定资产474950.38元;净资产497187.07元,均为累计盈余。
(四)预算执行情况
偃师区财政局批复区人社局2022年度财政支出预算5936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40100元,一般性项目支出727400元,专项项目支出7694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6024111.84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87211.84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21527.08元,一般性项目财政收回560584.90元,专项项目支出增加626269.6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还存在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落实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420000元
该单位2021年收到上级2020年农民工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奖补资金420000元,2022年底该项目资金被区财政收回,未及时拨付到相关单位。
经对该单位下属的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培训学员存在年龄、工作岗位、离职等不符合政策情况,而且培训补贴按结业人数固定金额直接发放,未核查企业实际支出培训经费。
(三)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专业过少、面过窄,就业政策落实效果不明显
延伸审计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就业培训56期1267人,培训主要集中在中式烹调18期384人、中式面点11期263人、保健按摩13期259人、家政服务10期234人。这四方面的培训人数占总培训人数的90%,期数占总培训期数的93%。培训专业过少,面过窄,就业政策落实效果不明显。
(四)票据不合规130166.40元
2022年该单位下属的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列支化妆品、装修工程2笔合计130166.40元,无明细清单。
(五)违规租车47335元
2022年该单位下属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未经审批私自租车出行,违规列支培训及日常工作租车费用47335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