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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实验中学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1-20     点击次数:1303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公告)

2023年第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3年6月2日至8月30日,对洛阳市偃师区实验中学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实验中学成立于1992年8月,是洛阳市偃师区教育局下设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学校内设教师发展中心、学生成长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三个机构。截至2022年底,学校共有教职工132人,学生1572人,教学班32个。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总计20919643.21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0050814.63元,均为业务活动费用;当年结余868828.58元,累计结余5636889.14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2年度资产总计5636889.14元,其中:货币资金30090.62元,固定资产净值5606798.52元;净资产合计5636889.14元(累计盈余)。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区实验中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但是还存在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658783.06元

该校2022年度通过家长委员会共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三次合计658783.06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28021元

该校2022年支付校园广播系统22916元、LED电子屏61505元、办公家具18600元、净水器25000元,合计128021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工资发放未进行会计处理914655元

该校2022年财政统发4月份工资914655元,未进行会计处理。

(四)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771282.28元

该校2022年固定资产应计提未计提折旧771282.28元。

(五)原始票据不完整26505.14元

该校2022年支付9月份电费20353.79元、12月份电费6151.35元,均未附电费发票。

(六)财务处理不规范

该校2022年度所有记账凭证下的原始凭证附件数均填制为零,且存在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不对应。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实验中学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